2017年8月声器乐考级须知

2017-07-16

点 名

1、所有考生请在考场外听候考场工作人员点名。

2、点名后,持准考证进入考场(无准考证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)。严禁家长及指 导教师进入考场。

3、考生未按时间参加考试,均按弃考处置。

考 试

1、电子琴考场:备有琴架,考生请自备琴,电源线或电池,点名后由一位家长搬琴进入考场。考完后请家长搬琴及时离开考场,不得在考场停留。

2、音基考场:考生点名后请在原地排队等候工作人员统一带队进入考场,凡迟到者一律不 得进入考场,未按时点名的,一律视为自动弃考。

    旧音基考场:(二、三级)请自备中性笔,不得使用铅笔答题。

     新音基考场:(初级)请携带2B铅笔、橡皮。

3、弦乐考场:考生进入考场前请将弦调好。

4、声乐考场:备有钢琴、电脑、CD机。

    1.钢伴老师请提前到点名处报到,随考生进入考场进行伴奏,考完后请及时离开考场,不得在考场停留。

    2.需要其它伴奏方式的考生请提前将伴奏工具检查准备好带入考场。

5、古筝考场:备有古筝,无需自带。

6、民综考场:备有扬琴。